|
作者:张庆慧,杨娅,王蕊 作者单位:(102600)中国北京市大兴区妇幼保健院眼科
【摘要】 目的:分析医院、幼儿园联合治疗儿童弱视的治疗效果,探讨更好的弱视治疗模式。方法:将116例200眼弱视儿童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配戴合适矫正眼镜后进行弱视综合治疗,治疗方案由眼科医师制定,实验组弱视训练在各幼儿园进行,对照组按常规在家进行。结果:经过2a治疗,实验组基本治愈率为87.4%,对照组为74.2%,实验组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医院、幼儿园联合治疗儿童弱视,及时、规范、有序,可提高弱视患儿治疗的依从性,从而提高弱视疗效,值得推广。
【关键词】 医院 幼儿园 弱视 疗效
0引言
弱视是视觉发育障碍性疾病,其疗效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疗效越好,所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对弱视治疗至关重要,同时患儿的依从性也是影响弱视疗效的重要因素之一。自200609我院同9所幼儿园联合治疗部分弱视儿童,取得了很好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200609在9所幼儿园确诊为弱视的儿童116例200眼,年龄3~6岁,4所幼儿园为实验组,另5所为对照组。实验组60例103眼,男32例,女28例;屈光不正性弱视76眼,屈光参差性弱视19眼,斜视性弱视8眼;轻度弱视56眼,中度40眼,重度7眼;中心注视性弱视93眼,非中心注视性10眼。对照组56例97眼,男29例,女27例;屈光不正性弱视74眼,屈光参差性弱视17眼,斜视性弱视6眼;轻度弱视55眼,中度36眼,重度6眼;中心注视性弱视91眼,非中心注视性6眼。两组在年龄、弱视程度、弱视类型、注视性质等方面相近,具有可比性。诊断标准和疗效评价:依据199604中华眼科学会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通过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1] ,同时强调在诊断时要考虑年龄因素[2]。
1.2方法
弱视常识培训:由眼科医师对实验组保健医及相关教师进行有关弱视知识的培训,包括视力的检查、弱视的临床表现、弱视的危害以及各种治疗方法的具体要求、操作和如何提高患儿治疗的依从性等。弱视的筛查和诊断:由专业人员进园进行视力检查及屈光度筛查,低常者到医院做进一步系统检查,包括远近视力、眼位、眼前节、眼底、眼球运动及注视性质,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后进行阿托品散瞳验光,诊断为弱视者建立弱视档案,配戴合适矫正眼镜。弱视的治疗:弱视患儿在配戴合适矫正眼镜后开始治疗,治疗方案由眼科医师根据患儿不同情况制定,实验组具体训练操作由老师监督在幼儿园进行,对照组按常规在家治疗。治疗方法有:(1) 遮盖疗法:对单眼和屈光参差性弱视进行遮盖健眼和相对好眼,遮盖比例为3岁组为3∶1,4岁组4∶1,5岁组5∶1,至双眼视力相等后逐渐减少遮盖时间。(2)精细目力训练:包括穿珠子、描画、拼图等。(3)增视训练:采用弱视治疗仪,该仪器集红光闪烁、插板、描图刺激、CAM光栅刺激、后像治疗为一体。在治疗过程中,实验组由老师每周检查1次视力,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就诊,根据年龄组不同每0.5~1mo集中到医院复查1次;对照组嘱其家长定期带患儿到医院复诊;复诊包括双眼远近视力、眼位、注视性质等。所有患儿每0.5~1a进行阿托品散瞳验光1次,及时调整眼镜度数及治疗方案。对规范治疗6mo以上无效者,重新检查、制定新的训练计划。同时做好弱视档案纪录。
统计学分析:采用组间对照,χ2检验。
2结果
经过2a治疗,实验组基本治愈率为87.4%,对照组为74.2%,实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疗效有显著性差异(χ2=5.61,P<0.05)。
2.1两组弱视程度与疗效
两组结果显示,轻度弱视治愈率最高,重度最差,不同程度弱视的疗效有显著性差异(P<0.01),同时实验组治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表1)。表1 两组弱视程度与疗效眼(略)
2.2两组弱视类型与疗效
两组中,屈光不正性弱视疗效最好,各组中不同类型弱视的治愈率有显著性差异(P<0.05);而同一类型弱视,实验组治愈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表2)。表2 两组弱视类型与疗效眼(略)
2.3两组注视性质与疗效
两组中,中心注视性弱视治愈率明显高于非中心注视性弱视,而实验组弱视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表3)。表3 两组注视性质与疗效眼(略)
3讨论
弱视是指在视觉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视觉细胞的有效刺激不足,从而造成矫正视力低于同龄正常儿童,眼科检查未见黄斑中心凹异常[3] 。人类视觉发育的关键期为0~3岁,敏感期为0~12岁,6岁以后可塑性已明显减弱,如果在视觉发育的敏感期,弱视能得到恰当治疗和训练,视力可以较快提高,一旦年龄超过12岁,弱视治疗将变的非常困难,所以年龄越小,弱视疗效越好,获得功能性治愈的可能性越大,因此早期发现,及时合理的治疗极为重要。大量临床资料证实弱视治疗的最佳时期是在视觉发育敏感期的3~6岁,因为弱视治疗是持久战,学龄前儿童有更多的时间配合治疗,上学后某些治疗会因为学习受到影响,往往给治疗带来困难而影响疗效,所以弱视治疗的最佳年龄应是学龄前期。本次两组治疗结果均显示,弱视疗效与弱视程度、弱视类型、注视性质有密切关系。在不同程度弱视中,轻度弱视疗效最好,重度最差,这是因为轻度弱视视物相对清晰,视觉中枢抑制较轻,同时儿童处于视觉发育阶段,随着年龄增长,增加了有效刺激,其视觉发育也很快完善;而弱视程度越重,其视功能受损越严重,中心凹区受损更明显[4],视觉中枢抑制也就更重。不同类型弱视中以屈光不正性疗效最好,因屈光不正性弱视无双眼间的相互竞争和抑制,当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双眼黄斑区受到相同的清晰物像刺激,配以增视训练,双眼视力可很快恢复,但高度屈光不正造成的重度弱视因视觉中枢抑制较深,所以需要很长的治疗时间;而屈光参差和斜视性弱视因存在双眼异常的相互作用,所以疗效较差;在正常情况下,从两眼来的神经纤维在关键期内互相竞争与皮层相连,并取得某种平衡,在1眼被夺视后,平衡向一侧移动,连接模式也随之变化[5],所以屈光参差性弱视疗效较差,但这类弱视是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戴镜满足了视力的需要,遮盖健眼避免了屈光参差带来的视疲劳,再配合增视训练,疗效还比较满意;而斜视性弱视是双眼单视功能的紊乱和丧失,双眼单视的建立与眼位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内斜视发病年龄早,抑制程度深,弱视较重,所以疗效更差些[6]。注视性质不同疗效也有显著性差异,中心注视性弱视治愈率明显优于非中心注视性,这是因为非中心注视性的中心凹一直得不到清晰物像的刺激,视觉中枢抑制较重,但在视觉敏感期给予合理的治疗后可使非中心注视性弱视转变为中心注视性,进步率可大大提高。
我们研究结果还显示:实验组弱视的基本治愈率明显优于对照组,说明规范的治疗模式能够提高患儿弱视治疗的依从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疗效。弱视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弱视治疗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在家治疗的弱视患儿,由于家长对弱视相关知识了解不够,或者由于工作忙、就诊不方便,对患儿的治疗辅导、监督力度不够,患儿不能坚持戴镜,或遮盖不彻底,有些甚至不能定期来医院复诊,使治疗延误,错过了治疗时机,疗效大大降低。我院自2005年开始与各幼儿园合作,定期为儿童进行视力检查和眼病筛查,自2006年始与部分幼儿园合作进行弱视治疗,对弱视患儿建立系统的诊疗档案,根据患儿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训练方案,训练由老师监督在幼儿园进行,及时、规范,提高了患儿治疗的依从性;每周检查视力,定期集中回我院复查,能够及时发现情况,调整治疗方案。弱视治疗点的建立,不仅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方便了家长,而且使治疗具有规范性、连续性,依从性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治愈率,这种模式值得在临床中推广。
【参考文献】
1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1996;4(3):97
2赵堪兴,郑日忠.要特别重视儿童弱视诊断中的年龄因素.中华眼科杂志2007;43(11):961
3惠延年.眼科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5:217
4张荻,吴小影.弱视儿童多焦视觉诱发电位的分析.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 2005;13(2): 53
5杨雄里.视觉的神经机制.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277
6张丽昌.大龄儿童单眼弱视的远期疗效.国际眼科杂志 2003;3(3):1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