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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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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给验光处方的要点及格式
眼镜处方应根据自觉与他觉检查结果以及病者年龄、眼位及眼部检查情况来确定眼镜处方。
1、根据病人的要求开给远用镜、近用镜或双光镜处方。
2、测量并填写瞳距,一般看远的瞳距比看近时约大4毫米。远用镜按看远瞳距,近用按33厘米的近用时瞳距;远近两用镜可将看远瞳距减2毫米或33厘米的近用时瞳距加2毫米即可。
斜视者:在33厘米正中放一目标。叫病人一眼注视,挡住一眼,量角膜外缘,再挡住另一眼,量眼角膜内缘;即为近用镜瞳距。
单眼者:病人看 3 3厘米处之目标,将尺之一端对准瞳孔中心,然后再看尺横过鼻梁的正中处,将此距离乘2加2毫米即得。
3、眼镜距离眼球距离
眼镜与角膜顶点距离不同,可以发生不同的屈光度差异,如果眼镜距离变化,会出现过矫正或不足现象,凹镜片距眼愈近其力愈大,凸镜片则相反,一般镜片后面距角膜顶点12一15毫米为宜。
4、眼镜斜度
由于视线在通过镜片光学中心时才能达到准确的矫正。因此,视线与镜面必须呈直角;但是日常视线稍向下方,其程度随着人而异,所以定其倾斜度比较困难;但一般以10°左右为合适;眼镜中心稍较瞳孔中心低于1-2毫米。近用眼镜倾斜25°左右为合适,镜片中心较低于瞳孔下方3-4毫米。当远用或近用兼有的眼镜倾斜度以15°左右为合适。
5、如有三棱镜:应注明三棱镜基底方向,度数。
6、散光轴向:目前我国大多数采用TABO标记法(即左右眼都采用逆时针方向的度数)。
7、处方格式:符号“-”表示凹镜。
“+”表示凸镜
“X”表示轴向
“D”屈光度
“SPH”或“球”表示球镜
‘CYL’或“拄”表示柱镜
“二”表示联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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