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0935|回复: 66

设想QQ顾客回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2-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弦音 于 2010-2-6 19:48 编辑

试想一下
    电脑的普及,几乎让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个QQ号,就象人人拥有一部手机一样普遍。况且手机号码会停机,会换号,可能还不如QQ稳定性更长久。相信大家对配镜顾客都有保留档案吧,电话回访是不可少的一种回访方式,是否有利用QQ的方便快捷对顾客进行访问或是开发呢?可能有的朋友已经这样做了,也许还没有,试想或请教一下该如何在QQ上面对顾客进行访问呢?
    我个人觉得,在配镜过程中有问题的顾客三五天可以随时跟踪问候一下,没问题时不要轻易打扰顾客,再就是在店内有什么活动,有新品,或是需要清洗保养的时候再复制几条信息统一发给顾客,比打电话不更方便吗。针对于聊的投机顾客还可以利用私人交情,请他介绍几个客户。这是我的初步想法,今年我们对顾客存档信息保留会更全面,包括QQ号,请有更多更好想法的好朋友踊跃发言,各抒已见啊。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4 金钱 +13 收起 理由
jxyanbin2005 + 1
杨过 + 2
藏镜人 + 4 + 10 前?的想法!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2-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要是愿意给你QQ号,那似乎可以适当“骚扰”。但是在现阶段,除了小屁孩们喜欢到处留QQ号,越是有行为能力的人,越是把QQ号视为半私密信息吧。
发表于 2010-2-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想法不错哈
发表于 2010-2-6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想法简便,易行
发表于 2010-2-6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把电话或手机号留全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0-2-6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个想法非常不错,我们只需要对顾客说“您可以留下QQ号码,在享有售后服务或是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与我们的护眼专家一对一交流”就可以了,如果顾客认为是隐私不愿意留,那也没什么大不了。如果大多数顾客都愿意留下,那么我们就获取了一个比手机号码可用性高十倍都不止的顾客资源。除了与顾客实时聊天互动这一个功能外,每个QQ号都对应一个邮箱,我们可以利用电子邮件给顾客发送促销信息、回访提醒以及爱眼资讯。
    但是这也对眼镜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客服方,必需要保证工作时段不间断在线,并且能非常及时地应对来自顾客的提问,如果你这个客服只是哪会儿高兴了才上上线,那就是在自取其辱。所以这是要有人力资源的。
    这还要求眼镜管理软件要具备QQ客服功能,能够在复检日期、隐形到期、节日生日针对顾客自动生成一对一的提醒或问候邮件和留言;能够针对组列条件后筛选出的所有顾客自动发送促销信息;够接收来自顾客的反馈邮件或留言,所有具有权限的员工都可以看到这些信息,一个员工回复过后其他员工也能看到。
    概而言之,QQ客服应该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大有深度可挖的。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钱 +3 收起 理由
欧陆 + 1
long5326958yjl + 2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2-6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个好话题!如果利用得当,QQ的功能不可估量。

N年前,我们心血来潮,建了3个QQ客服群,填写顾客资料时,多填一项QQ,顾客大都乐意

留下,不长时间就积累了大量的顾客资料。顾客在群里聊天提问咨询,很是热闹,对店的宣传

也有很大帮助。可惜,由于我们没有重视,平时不怎么管,造成顾客热情打招呼也没人理,

顾客的问题没人回答,慢慢地顾客就都退出了。现在剩下的,全是些做广告的!
发表于 2010-2-6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QQ的确是个好途径。

如果用QQ做客服的话,作为一个沟通方式,的确很方便。有些老板对员工上QQ很头痛,于是我们海缘软件就开发了控制QQ的使用的功能:可以允许使用指定的QQ号码,排除在外的QQ就禁止使用。
这样如果公司有专门的QQ客服以及QQ群的话,就不会担心员工滥用其他QQ的问题了。

弦音版主所提议的内容,的确很有创意。但是QQ聊天记录是QQ软件本身的内容,自成体系的,要共享到眼镜管理软件里面,需要技术攻关;我们海缘软件会留意这个问题的。
发表于 2010-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方法好,可操作性强不?得试试。
发表于 2010-2-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巧,.我上个月已经开始行动了.具体效果还没看出来,但是.......真的比打电话要方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1-10 07: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