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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2日 出自:天津网
孙先生在10月初带着孩子到天津眼科医院进行验光,医院先后为其做了18项检查,但孙先生对18项检查是否必要以及收费标准表示不满,眼科医院解释收费完全按照物价局规定进行。
孙先生:两张A4纸收30元,检查做了18项
据孙先生反映,他10月4日带孩子到天津市眼科医院验光配镜,挂号后到斜视及弱视科去做例行检查,共进行了3项检查,随后又到验光配镜部验光。
在验光配镜处孙先生先交了35元等候验光,孩子先到一台机器处进行了电脑验光,然后又进行人工验光,检查费用共交了195元,接着又被安排分别在两台机器上做了角膜地形图及曲率检查,机器打印出两张A4纸的报告,最后医生告知10月6日再来复查。孩子验光共花费了249元。
10月6日复查时,孙先生要求医院给出10月4日交费的清单,“一看清单,让我吃惊的是我的孩子在此期间经一共进行了18项检查,我不知道这18项检查是否必要,角膜地形图及曲率检查(A超)打出来的两张普通A4打印纸竟然每张就收15元,而且最后的检查结果医生也没有告知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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