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人论坛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566|回复: 3

近视眼治疗方法有效性的鉴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2-22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视眼治疗方法有效性的鉴别

——有关“和眼镜说再见”一次咨询对话

作者:呼正林


【文章背景说明】

这是一次真实对话的记录。是关于80多年前出的一本书《Better Eyesight Without Glasses》的咨询对话。这本书最近在中国被人投其摘掉眼镜恢复视力的美好愿望而翻译出版发行。从而使贝茨这个人名被神话,也使很多一些人打着贝茨这面旗帜开始生产治疗近视眼各种器具。应当说,贝茨的理念对于略有科学知识的人,其唯心主义的理念及巫术式的方法是不会产生多少吸引力的。但是,在视光学与眼科普及非常不理想的我国,却堂而皇之的走入了人们的视线。我只想通过这篇真实的对话,能帮助人们了解已经被历史尘封的贝茨,了解贝茨的其人其事,以免走入这一既没有效果又浪费钱财的误区。

那么多治疗近视眼的方法,消费者怎样判定方法的有效性呢?本文将向您介绍一种最权威的鉴别方法。

【咨询对话】

顾客:您是呼先生吗?

呼正林(以下简称呼):我是姓呼,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顾客: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这本书(指《和眼镜说再见》)的问题。

呼:这本书我知道,这本书按原英文名直译应为:《更好的视力没有眼镜》。

顾客:请问您,这本书中讲的方法真的能摘掉眼镜吗?

呼:有一点必须肯定,贝茨先生的说辞是很有感召力的。在当时,即便是一些很有医学造诣的人都相信了贝茨讲的话。贝茨讲,用他的方法不但可以让近视眼摘掉眼镜,还可以治好老视眼、治愈青光眼、白内障。贝茨的助手埃米莉·利尔曼小姐曾经介绍了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是相当有名的:通过用手掌抚摸,使一位老妇人一只眼患青光眼(眼球硬化)变软,另一只眼患“完全青光眼”,以至完全失明的眼睛看见了东西。这应当是“治愈”青光眼的最快纪录了。

顾客:呼先生,您等等,这说得有点太过玄乎了吧,能是真的吗?

呼:您也听出问题来了吧!这老头还认为,近视、远视和散光不过是“不正常的精神状态”所引起的“紧张”所致。他说,“任何屈光不正、斜视或其它眼功能障碍的根源,都不过是一个错误的念头所引起。一旦这个念头消失,障碍也迅即消失。”

顾客:这不对吧!近视眼怎么会是由错误念头引得呢?

呼:正是这种神乎其神说道,导致很多他原来的追随者最后都离开了他。更搞笑的是他在好莱坞讲演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情真实地记录在19524月12日《星期六评论》上的贝内特·塞尔夫的专栏文章:

他站起来发表讲话时没有戴眼镜,显然,他阅读放在讲台上的讲稿没有感到困难。是‘眼操’真正使他恢复了正常视力吗?当他滔滔不绝地讲下去时,我和在场的1200名客人惊奇地望着他……。后来他突然支吾起来——于是大家明白了令人不安的真相。他根本不是在读他的讲稿。他事先把它背下来了。为了重新想起他的讲话,他把讲稿越来越贴近眼睛。讲稿离他眼睛只有一英寸左右,但他仍读不下去,于是不得不把手伸进口袋去找放大镜,以便看清字迹。这实在令人尴尬……”

顾客: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呼:一位号称可以通过“眼操”可以治疗老视眼的大师,看近距离目标还需要使用放大镜,这些都是历史的记忆。问题是,一本81年前出版的这样一本书,在今天的中国出版了,据说销量还不错。这不能不令人遗憾。

顾客:这就是说,以贝茨为旗号的治疗近视眼的方法和器具,都应当是有问题的了。

呼:既然是以贝茨作为旗号,我们就可以肯定,这种方法和器具一定存在着不实之词,到底有多少虚拟的作用消费者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对于这样的方法和器具,您应当采取的方法就是把钱放在自己兜里,购买务必要慎重。

顾客:您能不能给我一个建议,最大程度减少上当受骗的可能性呢?。

呼:您只要记住一条就可以了。近视眼的根本变化就是眼球变长了,不管什么方法只要能让眼球变短就肯定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

顾客:那我怎样能知道眼球会变短呢?。

呼:拿一条鼓眼金鱼做实验,只要方法能让金鱼的眼不那么鼓,甚至瘪下去,就说明这种方法真的有效。假如您看到有那种方法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而且有效,这种方法就是有效的。否则,就一定是信不信由您的方法,是否真的又有效则就领是一回事了。

【附录】

《贝茨的其人其事》

将在明天(2月13日)发布的博文:《贝茨的其人其事》

发表于 2012-2-2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胜于雄辩嘛,科学更是如此
发表于 2012-2-2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
发表于 2012-2-28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们都喜欢粉饰过的谎言 不喜欢哧裸裸的实话 这是国人的悲哀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9-24 17: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