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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隐形眼镜商家无医疗器械许可证,无证销售将面临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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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北方网讯:相比累赘的框架眼镜,隐形眼镜以其方便、时尚的特点,获得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的是,隐形眼镜属于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受到严格管控。

  读者报料:戴隐形眼镜让我泪流不止

  “这是我第一次配隐形,戴了不过三四天,眼睛就开始红肿,还常常泪流不止。”前不久,刚上大二的小董向小崔暗访工作室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小董说:“眼镜店验光师招聘工作人员刚帮我戴上的时候,感

觉眼睛就不太舒服。对方解释说,这是初次佩戴者常有的情况,适应适应就好了。”可三四天过去,小董感觉眼底不适的状况不仅没有缓解,还出现了疼痛。小董急忙去医院,检查后告知,患上了结膜炎

  记者暗访:无证商家借口百出

  小董告诉记者,配眼镜的地方绝非街边小店,而是一家有一定店面规模的“正规”眼镜店。那么,这些看似正规的店,是不是就具备销售资质呢?在和平区荣安大街附近一家“老大明眼镜店”,得

知记者要配隐形眼镜,一名50岁左右的女店员十分热情。当被问到有没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这名女店员说:“没证我哪敢卖呀。记者表示在店堂内并没有看到该证并执意要看时,女店员

在柜台里边找边说:“第一次碰上你这样还要看证的。”在翻看了几下后,她又说:“我想起来了,这个证三年前已过期,不用了。”“什么叫过期不用了?”记者反问。“以前需要这个证,现在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发证了,有没有区别不大。”

  在华苑地铁站附近的一家眼镜店,眼镜厂招聘店员表示隐形眼镜店内没有现货,但可订货。当记者询问该店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店员表示:“我们总公司有许可证,但分店没有。”

  药监部门:经营者需持证销售

  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隐形眼镜作为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是必须要获得行政许可才能销售的。今年6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大了监管处罚的力度。未获得《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而售卖隐形眼镜的商家,一旦被查实将面临至少5万元的罚款。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按照“一店一证”的规定办理,并不存在“总公司满足资质,分店无需有证”的说法。另外

商家还应在店面明显处,悬挂张贴出该证以便让消费者查验。

发表于 2014-7-2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办,,,没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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