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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表面上看很重视培训,但事实上,连一个培训制度都拿不出来。所以和大家分享一个比较完整的培训制度,对于大型连锁企业较为适用,中小企业可以“断章取义”,用其中部分内容。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各项培训工作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部门应在本制度的指导下通过有效开展各项培训工作,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相关知识与技能,提高企业生产力,创造出色业绩和顾客满意。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和委派本公司人员外出参加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 年度培训计划
1.每年年末12月1日前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申请,填写《培训需求申请表》。
2.公司行政部根据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申请于12月15日前编制下一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月度培训计划
1.各个部门每月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并参照年度培训计划于25日前将下月度培训需求进行规划,并填写培训需求表上交至行政部。
2.行政部根据各个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反馈意见给行政部。
4.行政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如审批的培训内容有任何改变须即时通知至各部门并进行协调。
5.行政部于本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培训安排发文至各部门。
6.若有临时培训需求,行政部通知各门店,安排培训时间。
第五条 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
1.公司行政部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保存培训档案。
2. 由行政部做好每次的培训记录。
3. 行政部负责对企业内部和外部培训培训师的评估,并将企业内部培训师评估报告汇总至该员工人事档案内,将企业外部培训师评估报告提交相应单位。
4.行政部负责将员工参加各项培训的考核记录保存至该员工人事档案中。
第六条 外派培训
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委派员工参加由公司以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称为外派培训。
2. 外派培训分为员工自费培训和公司出资培训。
3. 员工参加自费外派培训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经公司行政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一切培训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培训期间公司照常计薪,但销售提成等相关奖励按比例扣除。学习结束后,员工需将学习成绩和各种证书复印件(无证书时可由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证明材料)交行政部统一保存。
4. 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外派培训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合同》。学习结束后,员工需将学习成绩和各种证书原件(无证书时可由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证明材料)交行政部统一保存。员工离职时按《外派培训合同》办理完相关手续,培训证书原件发还员工本人。培训期间公司照常计薪,但销售提成等相关奖励按比例扣除。
第七条培训工作的实施
1. 培训师的安排:
1) 本公司根据培训内容组建内部培训师团,并报至总经理备案;
2) 行政部根据每次培训的内容选择适合的培训师;
3) 如果在本公司内部培训师可以胜任,则从本公司培训师团中筛选,如果需要从外面聘请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2. 教材的选用:
1) 选用教材时要具有适用性;
2) 本公司已有教材的则在现有教材中选用;
3) 如果是外来教材,则行政部须确定该教材的可获取性和适用性;
4)每次培训的教材用完后或由培训师自己整理的教材都应存档在行政部,如果是外来教材,则须拷贝并存档。
3.与培训师沟通
1) 对本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书面通知,确定培训时间和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2)培训师必须于正式培训开始前1小时到达指定培训地点;
3) 培训师培训时须着工装,整洁利落,画淡妆。
4) 培训师到达后司仪与其沟通本次培训的方向和重点以及注意事项。
4. 司仪的确定
1) 根据培训内容由行政部提前指定专门的人员担当司仪;
2)司仪的任务:了解本次培训内容;接待培训师;与培训师沟通培训方向;宣读会场规则;负责会场的考核和记录;组织会后的分享;安排培训师的休息和用餐;安排培训其他善后。
5.场地的布置
1) 行政部根据培训人数决定场地的所在地;
2) 场地可以使用本公司会议室还是外借,如须外借的,则报总经理批准,并由行政部负责联系落实;
3) 场地确定后行政部组织人员安排会场布置;
6.物资的准备
1)行政部事先与主讲培训师进行沟通以确认培训所需物资和道具,并列出详细清单,由司仪和行政部共同完成准备工作;
2)准备工作必须在培训前一个小时完成;
3)物资需要购买的并在本次培训预算内的则直接购买,在本次培训预算外的,则报总经理审批。
4) 培训讲义亦属于培训物资范畴。一次讲义页数较多的(超过1000张A4纸)建议送企业外复印,以保护企业复印机寿命。
7. 培训通知
1) 每次培训前3天必须通知至相关培训参加对象和部门主管;
2) 培训通知内应预告培训主要内容并说明培训性质(必须参加或自愿参加),并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做必要的准备。
3) 具体通知要求按公司《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8. 被培训人员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被培训人员的岗位交接和工作交接;
2) 参与培训的人员必须带好笔和笔记本,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3) 服从培训主办方的会场规则;
4)上班时间参与培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后必须马上到岗;
5) 每次培训结束后,必须清洁会场,并带走随身物品和垃圾。司仪提出需要搬动桌子和凳子的,则无条件帮助主办方搬离会场至指定位置。
6)培训期内员工报到后必须参加前三个月内的公司安排的各项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转正的参考。
7)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指定其参加的各项培训,因故无法参加的需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的视为旷工。
8)对于公司事先说明员工自愿参加的培训课程员工可以有选择性参加,并在公司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报名后不得无故缺席。临时决定参加旁听的必须向司仪说明情况。
第八条培训现场控制:
1.培训签到:
1) 所有参加培训的员工必须于培训开始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
2) 员工不得代签到;
3) 培训开始前10分钟内到达会场或培训开始后到达均作迟到处理;
4)签到后保持安静,关闭手机等通迅工具。
5)培训签到在培训签到表上,由司仪负责落实和监督。
2.司仪负责安排会场纪律和设施的准备和启用;
3.司仪负责记录培训内容或索取培训教材;
4.司仪负责会场气氛的控制;
5.司仪负责课间黑板的清洁;
6.司仪负责提醒员工注意课间休息时间。
第九条 培训结束后的事项
1. 司仪负责要求培训师留下本次培训的试题,如果暂时没有试题,司仪要负责追踪培训师直至一周内获得试题。
2. 司仪负责组织培训员工的分享,时间根据培训内容而定,并作好记录。
3. 司仪引导让员工填写《培训满意度调查表》。
4. 司仪根据本次培训情况填写《培训评估表》。
5.培训结束后,将本次陪训情况通报至员工所在部门,并通知各个部门主管进行跟踪和反馈。
第十条 培训的评估和改进
1. (内部)教材的更改:根据本次培训的评估结果,如果教材存在问题,则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材的修订。
2. (内部)培训师的更换:根据本次培训的评估结果,如果培训师的能力和表现存在问题,则由行政部进行评估并上报至副总经理,并对培训师进行通报,记录其考核分;必要时撤换该项课程的内部培训师。
3. 重新培训:根据本次培训评估,综合满意度不达标的,则由行政部视情况严重性和培训内容重要性报总经理审核、安排再次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培训的考核
1.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组织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2.试题应分为A、B卷;
3.考试不合格者,由行政部另行安排时间对其进行辅导和补考;
4.考核成绩于3日内公布,并通报至所在部门;
5.员工考核成绩记录于员工档案内;
6.培训考核中作弊的员工将视为本项培训不合格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培训与绩效考核
1.员工的每次参加培训的表现和考核分均影响员工当月和年度的绩效考核
2.员工的考核分数与绩效的挂钩具体执行方案见《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三条 培训与晋升
1.员工的每次培训经历将作为晋升的依据。
2. 具体执行方案见《员工考核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 培训记录
1. 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安排表》、选用教材样本、考试试卷、考勤记录、《培训考核记录》、《培训满意调查表》、《培训评估表》,由培训实施部门收集齐全后交行政部保管。
2. 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公司行政部负责建立职工培训个人档案,以备查询。
3. 培训材料管理:凡涉及领用培训材料的,需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手续,填写《领用材料登记表》
第十五条 保密制度
1.员工必须对公司各项培训内容和培训资料保密,不得向企业以外人员透露;
2.为保证培训质量,如遇员工分批参加的培训,已经参加过培训的员工不得将培训内容透露给未参加培训的员工;经培训师允许或者要求的除外。
3. 每位员工必须对其他员工在培训中分享的个人经历或体验保密。
4. 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将视为本次培训不合格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关于企业培训计划实施中若干问题
1.公司开发新店,招募新员工之后将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期培训;如果一批新员工人数少于6人,可以暂时不进行培训,安排在门店实习,待下批招聘新员工时一并培训;如果下批员工招聘时间要在两个月之后,则即使人数不足6人也要安排培训。
2.员工可以向行政部建议或者推荐某些与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有关的培训课程,由行政部汇同相关部门对该培训的作用进行评估。
3.对于厂家提供的培训,行政部必须要求厂家提前提交培训大纲,并汇同相关部门对该培训内容进行审核,并与厂家培训师取得联系,对培训内容进行必要的删减或补充。如果厂家前来的培训师资历较高(拥有某项技术职称),行政部应安排培训现场悬挂欢迎横幅。
第十七条 执行
1. 本制度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后,即颁布执行;
2. 本制度全文将传达至各部门主管,各部门主管就相关内容向各级员工进行传达;
3. 员工有权申请阅读本制度文本,但必须经得行政部同意,并在公司办公室内阅读,不得外借和复印。
第十八条 修改
1. 本制度执行之日起之后,公司书面所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的,以公司新规定为准。
2. 本制度执行期为一年,到期后公司将颁布新版本,本版本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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