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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个体户将被消失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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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抽出三分钟,给自己洗洗脑,不要等到明天!

2015-02-07陈安之

          30年前说下海能赚钱的人,被认为是骗子。


  20年前说炒股能赚钱的人,被认为是骗子。


  15年前说保险能帮到大家的,被认为是骗子。


  10年前马云说互联网能改变人们的生活,也被认为是骗子。


  今年习主席说未来五年内个体户将被逐渐消失,你还在认为是骗人的话……


  那些说别人是骗子的人,生活一成不変,生活质量一天比一天差 !而那些当年所谓的“骗子”却成了时代的标志!


 “每一次新的机遇的到来,都会造就一批富翁!”


  每一批富翁都是:


  当别人不明白的时候, 他明白他在做什么;


  当别人不理解的时候, 他理解他在做什么;


  当别人明白了, 他富有了; 当别人理解了, 他成功了。


  任何一次机遇的到来,都必将经历四个阶段:“看不见“、“看不起“、“看不懂”、“来不及” ;


  任何一次财富的缔造必将经历一个过程:“先知先觉经营者 ;后知后觉跟随者 ;不知不觉消费者 ! ”反省一下,你有错过吗?人生比努力更重要的是选择!与时俱进是财富的源泉哦!


  下面一席话,发人深省!


  当摩托罗拉还沉醉在V8088的时候,不知道诺基亚已迎头赶上。


  当诺基亚还注重低端机市场时,乔布斯的苹果已经潜入。


  当苹果成为街机的时候,三星已经傲视天下。


  当中国移动沾沾自喜为中国最大的通讯商时,浑然不觉微信客户已突破4个亿。


  当中国银行业赚的盆满钵满高歌猛进时,阿里巴巴已经推出网络虚拟信用卡。


  当很多人还在想租个门面房开个小生意时,光棍节一天中国互联网上创造天价成交额。


  不要说停止学习,就是慢一点都有可能被淘汰出局。


  未来十年拼什么?


  四个字: 整 ~借 ~学 ~变


  一:整;资源整合!


  你能整合多少资源,多少渠道,你将来就会得到多少财富!


  二:借;造船过河不如借船过河。


  趋势,无法阻挡;


  抉择,要有智慧!


  三:学;今天的企业家,赢在学习,胜在改变!


  案例:


  一;1991年,跨国巨头柯达在技术上领先同行十年,但却在2012年1月申请破产。


  二;昔日手机霸主,诺基亚风雨飘摇濒临倒闭。


  三;自2003年,便赋闲不再学习的李宁,于去年7月10日,出售了香港豪宅,被迫二度岀山。不知高龄的李宁能否力挽狂澜,拯救岌岌可危的"李宁"?


  古人云:富不学富不长,穷不学穷不尽!


  四:变;要想改变口袋,先要改变脑袋!


  这个社会一直在淘汰有学历的人,但是不会淘汰有学习力愿意改变的人!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


  名师指路不如重叠成功人的脚步!


  【不要等到明天】


  1.改变一种行为不要拖到明天,否则它会变成你的习惯。


  2.拒绝一份诱惑不要拖到明天,否则它会造成你的伤害。


  3.抓住一次机会不要拖到明天,否则失去了就不会再来。


  4.不要让今天的行动拖到明天,否则它无法带来精彩。


  5.不要把今天的幸福拖到明天,否则它将一去不复返。


  6.不要把机会拖到明天,因机会是唯一的你还要等到明天吗?


发表于 2015-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杨兴通 发表于 2015-2-7 16:32
我可以确信习总没有说过诸如“未来五年内个体户将被逐渐消失”之类的话 ...

顶一下杨老师,我只想对写这篇文章的人说如果不是个体户,那是什么?难道全部都开了公司?或者全部关门失业在家种田?或者全部被收购了成了别人的打工者?这不科学。我想说的是,个体户,只要国家不禁止,会一直存在,就算眼镜店个体户全部垮了,我也会成为其他行业的个体户,我是绝对不会去给别人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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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总正在改革,以后每个人都要向发达国家一样纳税,现在所谓的个体户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但特色都会朝普世价值方向发展,历史潮流无法阻挡,所以我们个体户也会改变,但主体不会消失形式改变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5-2-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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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anan1776 发表于 2015-2-7 14:42
习总正在改革,以后每个人都要向发达国家一样纳税,现在所谓的个体户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但特色都会朝普 ...

主体不会消失 形式改变  你能再说的具体点吗? 会朝哪个方向改变呢? 变成网上个体户?
发表于 2015-2-7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不要5年了  明年 我将从个体户除名。。。
发表于 2015-2-7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仁视光 发表于 2015-2-7 15:55
主体不会消失 形式改变  你能再说的具体点吗? 会朝哪个方向改变呢? 变成网上个体户?
...

像美国那样私人企业,改革方向必然是这样,否则税从哪来;
形式改变但主体不灭,否则大家都失业了,天就塌了,你懂得
发表于 2015-2-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确信习总没有说过诸如“未来五年内个体户将被逐渐消失”之类的话
发表于 2015-2-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陈安之说的话很振奋也和有道理,但主要的问题还没说清楚,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5-2-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习总不是一直鼓励创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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