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823|回复: 17

关于眼镜刷医保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7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云南开店,最近询问刷医保的顾客越来越多,我查了一下,貌似中国只有云南的政策眼镜是在医保范围内的,不知道大家在其他地方时什么情况。

虽然眼镜纳入医保范围了,但是只有医院、药店可以有资格配眼镜刷医保,广大的专业眼镜店是没有资格的。这种政策是定向的利益输送(医院,药店),损害的是广大眼镜人的利益,为什么会有这种政策,内幕我们不清楚,但是背后得利的是医院,我想原因大家都懂的。

如果这种政策继续下去,甚至全国推广,到最后我们开专业眼镜店的利益谁来保障?我们去哪伸冤,一开始的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许可证、每年的机器检测等等,我们眼镜店就是后娘养的,各种麻烦事,收钱的事不断,好处没有一点。

我们各处的眼镜协会什么的能不能出点力,我们眼镜人应该要团结起来,我们需要为我们自己的利益发出声音
发表于 2015-2-17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顶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眼镜不能刷医保,医保卡只能购买医保目录里面的药品,保健品之类的都不可以购买,更何况眼镜。当然了,药店或者医院私底下倒账按照医保刷卡是有可能的。
我倒是觉得楼主你杞人忧天了,医保目录的目的是尽量不给你报销或者少报销,这算是国家收入,怎么可能大规模覆盖眼镜呢~嘿嘿,药都不给全报销,各个方面设置障碍,人人都能戴的眼镜根本不可能全国医保涵盖掉。
 楼主| 发表于 2015-2-1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视光后学 发表于 2015-2-17 17:41
据我所知,眼镜不能刷医保,医保卡只能购买医保目录里面的药品,保健品之类的都不可以购买,更何况眼镜。当 ...

问题是云南这边已经全面刷开了!官方也确认可以刷!
发表于 2015-2-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国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5-2-18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视光后学 发表于 2015-2-17 17:41
据我所知,眼镜不能刷医保,医保卡只能购买医保目录里面的药品,保健品之类的都不可以购买,更何况眼镜。当 ...

网上查了一下 云南省确实有政策将眼镜纳入医保消费范围 当然不是当药品一样对待 而是以个人医保账户里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支付
发表于 2015-2-1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非常好的问题,提议。
  

这两三年的眼科会议上有数次提及把眼镜纳入医保,并且山东眼科主任委员做为全国人大代表已提䅁一次,也不知道眼镜协会的人以及眼镜所谓的名人都是干什么吃的也不干预此事,若全国纳入医保,眼镜人将损失惨重。我就是因为医保、新农合等政策不进入诊所,才从一个不错的诊所成了严重亏损的诊所现在才成的眼镜人。
     非常支持楼主提议!
发表于 2015-2-1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XS眼镜 发表于 2015-2-17 18:14
问题是云南这边已经全面刷开了!官方也确认可以刷!

有的刷应该不是以眼镜的名目出现的。中国人的变通是非常强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2-19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大 发表于 2015-2-19 11:27
有的刷应该不是以眼镜的名目出现的。中国人的变通是非常强的。

在云南,眼镜确确实实是医保的范围,很多药店,医院门口都标明了配眼镜刷医保卡。

下面是一则报道

据了解,2009年我省扩大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范围时,在原有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毒用品(如妇科洗液等)。此次调整,则将对消毒用品的支付由“卫消进字”、“卫消准字”扩大到“卫消字”、“卫消证字”范围内的消毒用品(生活用品除外)。
  据悉,调整后的个人账户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支付一般诊查费、挂号费、远程可视医疗服务项目、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近视眼矫形术、洁牙、眼镜、义齿、义眼、义肢等费用。此次调整后,使用医保卡即可为自己或直系亲属支付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

 楼主| 发表于 2015-2-1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小草 发表于 2015-2-19 10:38
这是个非常好的问题,提议。
  

希望有人能帮帮我们眼镜人,不然全国推广眼镜医保,我们以后还能怎么办,是不是眼镜店最后的都要关门,配眼镜都去医院了。不要说我耸人听闻,反正我们这里这1年来要求配眼镜刷医保的人越来越多,不刷还就不配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1-17 04: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