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弦音

[原创]讨论一则加工报损赔偿制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3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机器故障怎么办??验光失误、开票失误也应该在报损之列吧。
发表于 2009-7-2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3%有点高。
 楼主| 发表于 2009-7-24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    3%随便举例的吧,改成2%也是一样道理。
    这个制度虽然有效解决了公平、高动员工积极性、控制损耗的目的,但也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一、导致隐瞒报损。过去报损不用赔,有多少就报多少,报损比较客观。但这个报损要赔钱且不讲,而且不报损有实际收益,那就有可能导致员工想方设法减少报损甚至有损不报。
    二、导致以不合格充合格。过去对加工不合格的眼镜,会主动重做,有一定的道德自律性。但现在规定不合格也是报损,也一样要赔,切身利益大于道德自律,必然导致以不合格充合格,对顾客胡弄式的交付。
    所以要想实施这一制度,必需要配合严格的库存检测核对制度以及独立的质检体系,这势必要增加人员增加开支,也是管理者必需要考虑的。
发表于 2009-7-3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三联(吴良材,茂昌)用的是2%作为允许报损范围。我在豪克制定加工报损管理办法时,最初也用了2%,但实际操作中发现,基本上报损可以控制在1%以下(全部使用进口磨边机的情况下),所以,2%的标准显得宽泛了一些。所以,我增加了两条线,超过2%部分,按成本赔偿,低于2%超过1%,安全奖发50%,低于1%,发全额安全奖。我觉得这样的做法还是比较合理的。
      然后,关于这个百分比以什么为计算依据,是数量还是金额,不同的企业看法不同。一般认为,用数量考核,比较合理,不管加工什么价位的镜片,其报损的概率是相同的。但有些企业建议用金额来考核,他们的目的是提醒加工师在制作高级镜片时需要格外小心。目前,我也比较倾向于后者。
    另外,我认为,如果是因为工作疏忽导致的报损,不管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同样要予以处罚,比如左右眼做反了,膜层明显色差却径自加工了,等等。这是不允许出现的,和设备精度和个人能力无关,和态度有关。
    还有,在严格管理镜片报损之前,首先要建立产品加工质量检验的问责制。否则,你这里报损管得越严,到顾客手上的不合格眼镜越多(加工师为了逃避责任,把应该报损的产品也强行交给顾客使用),那就大大违背了我们的初衷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2 收起 理由
郎中 + 12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7-3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清晰,明了,有水平,呵呵
发表于 2009-7-30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机器故障怎么办??验光失误、开票失误也应该在报损之列吧。
笑人生 发表于 2009-7-23 19:46



那这个就和加工师的要分开的,某种程度上来说,加工是按照处方单的
发表于 2009-7-31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7-31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苦啊
发表于 2009-8-29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让员工提高产品质量意识才是真正目的
发表于 2010-5-2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某个做衣服的大公司也有类似方法!    很好,央视还报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1-16 12: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