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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消费者的传统思维理念行为模式就是,去医院看病对医生就是言听必从,买单毫不犹豫,看完病就抱怨医院黑心收费高,眼镜行的专业特殊性让纠纷发生后就认为医院才是正统技术发言人,医生说的是对的,其实记者压根对专业不了解很无知,写了文章以后,咱眼镜行业的从业人员就被非专业压根不懂行的人员挑逗了,事实是眼镜行业可以认为包括医院的视光配镜,当然也可以这样说医院的视光配镜也是属于眼镜零售这块的,只是医院作为医疗单位有营销在专业权威这块的先天优势,医院可以认为是属于医疗行为这块,眼镜行也可以认为是属于光学矫正这块,事实是读视光的专业人员都知道理解,光学和眼科不可分,当然这只是利用了非专业消费者不懂行的思维理念,眼镜店和医院视光配镜部门是可以技术上营销互相促进的同行,不少人认为,竞争就是你死我活,竞争就不能有合作,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古代敌对仇家理念
眼镜行业的专业人事完全可以呼吁争取属于自己的处方权比如使用散瞳类药物,医疗部门不放手这块除了利益考虑方面的问题,我们自己眼镜行的专业人事本身的专业素养真到了专业人员人人可以进行这样的医疗行为没?现有的专业层次素养去做要乱套的
现有情形只有大家互相沟通合作能双赢,消费者也可以因为技术上的提升获利,大家认为竞争是仇家,没关系的,生意么,不是去你家买就是去他家买而已,价格战打打,口水仗说说,记者随便胡扯最后吃亏的是消费者自己.我们自己行业赢了没?自己压自己的价格去好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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