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漫谈隐形眼镜列入第Ⅲ类医疗器械监管的法理错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办个证 ,跑了7-8趟了,还说有点问题,娘的,你一天一个政策,今天给个标准 ,让 我对着搞,明天又一张标准  又对着搞,今天让我去行政中心办理 ,明天又说 以后全部转接到医疗器械科。这玩事了,你要会排版,现在必须上传国家药监局网站 电子版,你必须要要 有打印 扫描  复印 一体机,去复印店,有你修改的时候,去一次没40块  出不来,哥干脆自己买台,需要软件,销售  进货  库存   等等。

点评

有些证,自己去办不下来。找个中介花点钱就好办,这就是中国式的腐败。  发表于 2016-5-6 10:01
发表于 2016-5-6 0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改变,将是中小眼镜店的福音,杨老师是功臣。
发表于 2016-5-6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篇写的太专业,概述有依据,是好文。楼主辛苦了!在此祝愿我们这块鸡肋早点回到“正轨”管理途径来
发表于 2016-5-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写的太专业,成与不成,中小眼镜店都感谢你
发表于 2016-5-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写的好,要从道理上说的这些部门没办法反驳。我们中小眼镜店,自己说自己的难处,他们不管。他们就拿政策说事。
发表于 2016-5-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严格控制生产企业,而对于销售的店来说,只是一个转手过程,接触不到内部任何东西,你能说有要许可证的个人才能配戴吗?

点评

同意  发表于 2016-5-15 16:53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5-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不在是三类的时候 便利店 化妆品店 互联网就会挤压眼镜的全部份额
发表于 2016-5-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杨老师,辛苦了
发表于 2016-5-7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再次去器械科   人家要我职称,我他们的日了狗了,眼镜店 有职称吗,你要我去哪里给你弄个主任,付主任眼科大夫,看了高级验光员,的证  压根就没有用了。要我店里的质量管理人员 必须是眼视光专业,专科 以上文化。我日你先人,我隔壁店,人家连小学都没毕业 都办下了。要钱 值说。拐弯抹角。。。。。
发表于 2016-5-7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简单,当时试着在网上申报,改了几次,通过了,在来店看了下,证就发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1-14 11: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