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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休视力 于 2010-7-30 00:35 编辑
眼科与视光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眼科如果没有视光做为基础,有些眼病是没有办法诊断的!医学验光,提法是对的,却很能让人误解,现在许多的验光师理解的不同,这里的意思为医学目的进行的一种处方,那么医学目的,是什么目的呢?
有一部份可以回到视光学,视功能这一块去;
另一部份比如,患者因视疲劳来院就诊的,就不单是验光配镜的问题了。
其原因可能由于屈光造成的,
也可能是眼肌疲劳造成的,
也可能是某种眼病造成的,
最简单的干眼症也可以造成疲劳,
有了这么多的因素,你在检查当中需去区别加以诊断,
但其目的是变了,可能配一副眼镜就解决了这个情况。但其性质目的是为了医学目的,
曾经我与褚教授讨论过这个问题 ,他自己都觉得提法不好,所以自己都不怎么提了/
但是现在绝大部份的人都认为医学验光就是散瞳验光了,那是大错特错了。
不要过渡的强调一种模式,模式可能会变,会随着技术的更新而变,会随着人们对于视光的理解而发生改变。
可能这种模式可以改变你很多的想法,
以前没有综合验光仪时,
相信大家都没有兴趣做一套完整的程序,
现在逐步规范起来,能规范起来就是一种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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