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视界710 于 2010-5-31 10:48 编辑
回复 58# rick 老詹,你好!“1.0到 1.2 正常也只有差0.25D睫狀肌的適應還可以”,如果说两眼差调节力只相差0.25我也会人为没有什么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可能也会去调整到视力相同。但是问题并不是想你所说的1.0和1.2之间只有差0.25D。即使是我们使用C表,相差到0.50D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更不要说使用E表的情况了。 关于你说双眼要在做+1.00D的雾视调节平衡后应该双眼的VA会一致。这点我不赞同。首先我对雾视状态做平衡的做法本来就有看法。因为随着视力的降低,两眼视觉判断的敏感度也会随之降低。我做一个极端的比较,矫正视力分别为1.5和0.9,我们给予+3.00D的雾视后,两眼的视力平衡。请问这样的平衡是真正的平衡吗?哪位同行愿意去相信呢?所以,+1.00D的雾视后的VA一致,只能说明两眼都模糊的差不多了,那里还有很明锐的视觉判断的能力呢?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有在足矫的状态下,才可能有调节平衡,但是视力不一定一致,为了使得视力一致而去调整光度实际上就改变了两眼的矫正状态,在两眼矫正状态不一致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还存在调节平衡呢?这与是否在雾视情况下检查VA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我们仅仅要考虑的是矫正状态与调节平衡之间的关系,而非视力与调节平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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