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金戈戈

检影中和状态下被检眼视网膜像与检者视网膜像不成共轭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7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钱,我们讨论就是为一个个真理.
我想了下,老詹的图,确实找不到什么破绽.
但是和实践对比一下,好象缺少一点足够的理论支持.
发表于 2011-1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在角膜前表面的观点也不准确.
像老詹说的,在第一焦点位置,按照图来分析.我认为是准确的.
但是按照实际上几个特殊情况,好事有点难做出解答.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1 收起 理由
金戈戈 + 1 的865楼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2-8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ick 于 2011-12-8 01:29 编辑

回复 857# 金戈戈
1如圖...黃色線要形成光柱的機會只要在第一焦點(f1)上就是最亮的平行光柱,這個位置會讓檢影者看起來是中和.
2.第一焦點以後只要是在檢查者的調節近點外,每一個屈光度的遠點都能正確成像,也就是被檢者與檢查者共軛,但是被檢者的當時屈光狀態會決定影動的方向.
3.調節力差的檢影者有可能會在遠點接近或是在第一焦點時,認為是中和 ,這實際上也只差約 0.25-D 的度數.所以基本上有老花者也可以檢影.
4.上述會看到類似中和的遠點範圍很大 從眼前約11公分 到 眼前1.5公分 ,所以我們在檢影時工作距離並不需要用嚴謹精密的方式固定輕輕鬆鬆大約抓住個大概距離即可檢影.但是如果一定要把中和時遠點的位置說在結點上,試想以結點位置就那一丁點,以檢影工作距離要求的精密度是不可能把遠點毫無誤差的落在結點上的.光要確定正確的工作距離就要大費周章用到精密的量尺囉.

5.以上四點可以證明樓主的說法並不正確.中和點在眼球外才合乎檢影理論,與現實的狀況.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金戈戈


檢影鏡已經發明一百多年了從正式實際在應用後...檢影的理論為什麼從18世紀一直到20世紀都 ...
rick 发表于 2011-12-7 14:10



    1. 假設中和點真的在結點上,那麼比中和點欠矯-0.25d時遠點在檢查者眼睛前約9公分,照你的說法這檢查者眼睛沒有辨法調節成像,實際上呢? 這個遠點上的光影看起來跟中和時差不多,很多人還是會當作是中和光影在對近視患者檢影時....還沒中和前,檢查者跟被檢者光影共軛的位置點還是很多的.
rick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很客观,在真实的检影状态下确实是这样的。欠矫-0。25的情况下与中和的状态上确实区别不大,往往误认为中中和,怎样区别是否真的是中和你,我们往往是采取移的后,再移远,看看顺逆是不是有变化,或者是加上25或减去25度再去看顺逆有什么变化。我想你在检影当中应该也是采取这两种方法的。

根据我的理论和光路作图分析也是符合这样的实际情况,因为在中和时是发散光,在欠矫25度的时候也是发散光,因为焦点在结点之前离得很近进入眼的屈光系统后无法汇聚,所以还是发散光,不同的是,远点与结点重合时光线永远无法汇聚,而欠矫25度时理论上来说会是一个放大的像,虚像,成像在眼前,因为距离很近,所以放大率很大,所以发散程度很强,所以欠矫25度时与我说的中和状态上的发散光区别不大。所以也容易误认。
你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和说的说的以上内容,你应该就会明白我说的东西都是符合光学原理的。作图也是可以作出来的。

2.我倒想聽樓主對放大鏡 跟結點...是怎麼把他對上的.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你如果把人眼的透镜组合简化到是一个透镜,问题就好办了,放大镜也是一个透镜。这样一综合你应该就好理解了,结点其实就是光心。如果你还有什么要问的,请再详细发问。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在角膜前表面的观点也不准确.
像老詹说的,在第一焦点位置,按照图来分析.我认为是准确的.
但是按照实 ...
蓝南京 发表于 2011-12-7 21:52



    如果不考虑人眼的调节,那么物点在第一焦点处时进入眼内是变成平行光线,这一点你别误解了。
如果考虑人眼调节,就按照rick所说的12D也是在人眼接近10厘米处,上是远远大于前焦点距离的。

你再在以上的基础上继续分析下去。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金戈戈 于 2011-12-8 10:20 编辑
回复  金戈戈
1如圖...黃色線要形成光柱的機會只要在第一焦點(f1)上就是最亮的平行光柱,這個位置會讓檢影 ...
rick 发表于 2011-12-8 01:14



   

回复  金戈戈

1如圖...黃色線要形成光柱的機會只要在第一焦點(f1)上就是最亮的平行光柱,這個位置會讓檢影 ...
rick 发表于 2011-12-8 01:14


1如圖...黃色線要形成光柱的機會只要在第一焦點(f1)上就是最亮的平行光柱,這個位置會讓檢影者看起來是中和.这个问题,你有一定的想像力,五十多岁的人了能有这样的想像力还是值得佩服的。
这个问题你可以做个试验,以真实的物代替你的“虚物”来做个试验。用一个小灯泡点亮后放在你的第一焦点处,此时你能看到什么?我想说的是你会看到一遍明亮,那会表示什么,表示在此处的小灯泡让你的视细胞受到的刺激的面积很大。也就是说光线照亮了大遍的视细胞面积。
而在检影真实状态下,人眼只感受到被检者的瞳孔部位的视细胞被照亮,而其他部分的位置没有受到光照,所以操作者只感到被检者的瞳孔全亮,其他地方却看不到亮。看下图:


根据你的想法所画的图如下,我想你应该会赞同我这种作图的画法:


对过这两帖图,你应该不难看出,哪一种情况才能使得被检者在操作者视网膜上瞳孔所占的视细胞面积被照亮,而且是正好不大也不小,完全一致呢?

如果根据你的想法的话,被照亮的视细胞面积会绝对而且远远大于被检者眼瞳孔在操作者眼中所占的视细胞面积!!!!

2.第一焦點以後只要是在檢查者的調節近點外,每一個屈光度的遠點都能正確成像,也就是被檢者與檢查者共軛,但是被檢者的當時屈光狀態會決定影動的方向.
3.調節力差的檢影者有可能會在遠點接近或是在第一焦點時,認為是中和 ,這實際上也只差約 0.25-D 的度數.所以基本上有老花者也可以檢影.
4.上述會看到類似中和的遠點範圍很大 從眼前約11公分 到 眼前1.5公分 ,所以我們在檢影時工作距離並不需要用嚴謹精密的方式固定輕輕鬆鬆大約抓住個大概距離即可檢影.但是如果一定要把中和時遠點的位置說在結點上,試想以結點位置就那一丁點,以檢影工作距離要求的精密度是不可能把遠點毫無誤差的落在結點上的.光要確定正確的工作距離就要大費周章用到精密的量尺囉.

5.以上四點可以證明樓主的說法並不正確.中和點在眼球外才合乎檢影理論,與現實的狀況.

后面几个问题我不再回答你了,因为1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能尽快讨论出个结果来,我想请rick画一个表达检影时顺动与逆动的图上来让大家看看。
有关顺逆变化的图本人已画在上上几楼了,欢迎大家找出不合理的地方,
现在我想请rick也画出他心目中的顺逆图出来,咱们互相找错误的地方,这样有利于尽快达成共识。希望rick能配合这样的提议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顺动,逆动,中和,共轭这四种情况本人在上上上楼都在表达图,以供大家直观的去看,去质疑,
不但如此本人还准备在这些情况搞统一的基础之上,再对检影验光时在高度近视的情况下,不容易看到影动时,将检影镜推板下移让检影镜变成会聚光进入被检者眼内后,能看到顺动的特殊情况,本人都给你们一个既符合实际,又完全遵循光学成像规律的科学解答。哈哈,我想我这种做法可能是目前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都是无人做到的事。(国外是一猜测而已,不知rick是否在国外的文献中已看到类似的东西了?)
发表于 2011-12-8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66# 金戈戈


   1.你的實驗比喻不當...觀察的被檢者瞳孔反射光一經受到同孔直徑限制光的發出型態.
  2.還有第四點 "4.上述會看到類似中和的遠點範圍很大 從眼前約11公分 到 眼前1.5公分 ,所以我們在檢影時工作距離並不需要用嚴謹精密的方式固定輕輕鬆鬆大約抓住個大概距離即可檢影.但是如果一定要把中和時遠點的位置說在結點上,試想以結點位置就那一丁點,以檢影工作距離要求的精密度是不可能把遠點毫無誤差的落在結點上的.光要確定正確的工作距離就要大費周章用到精密的量尺囉."


    我質疑要在結點中和的精密度你無法以簡略的檢影工作距離設定,來做精密的結點定位.

3. 放大鏡原理你的說明我並不滿意....你往往提出觀點並不願意詳細說明,所以無法認同.
发表于 2011-12-8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68# 金戈戈

我的觀點以經都在這帖子... 請看..恕不再重複.

    http://www.ccyjr.com/viewthread.php?tid=37835&extra=page%3D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2-29 18: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