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光人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938|回复: 4

依视路尼康博士伦等眼镜商因价格垄断被罚1900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群众举报,2013年8月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对眼镜行业主要镜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查实一些生产企业存在限制下游经营者转售价格的排除竞争行为,近期责成北京、上海、广东三个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900多万元。

  经查,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有的框架镜片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签订了含有限定转售价格条款的《销售合同》,并要求经销商严格按照其制定的“建议零售价”销售镜片,直接维持转售价格;有的隐形眼镜片生产企业与其在全国或重点城市的直供零售商常年统一开展“买三送一”促销活动,相当于各零售商按照生产企业“建议零售价”的七五折销售隐形眼镜片,变相维持转售价格。为确保镜片市场价格体系得到维持,涉案企业通常采取惩罚性措施加以约束,如扣减保证金、取消销售返利、罚款、停止供货、口头(邮件)警告等。一旦经销商或零售商突破限定的价格(折扣)或擅自加大促销力度,就会遭到警告、停止供货等惩罚;反之,如果经销商或零售商严格遵守限定的价格或促销力度,则会获得销售返利等奖励。

  作为眼镜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知名品牌商,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限制了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达成并实施了销售镜片的价格垄断协议,达到了固定转售镜片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效果,排除和削弱了镜片市场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相关镜片价格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各涉案企业受到调查后,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立即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经销合同进行修改,废除维持转售价格的所有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反垄断法规培训,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四是主动降低旗下主流产品的出厂价,减轻、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及影响,使消费者切实受益。截至目前,涉案企业的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之中。

  根据各涉案企业排除限制价格竞争行为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以及配合检查、整改情况等因素,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涉案企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下达。其中,对价格控制力较强,但能够主动整改的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879.02万元;对不能很好配合调查,但能主动整改的北京尼康眼镜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68.48万元;对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卡尔蔡司光学(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和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均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分别为176.6万元、369万元(按隐形眼镜片相关市场)和364.37万元;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2家涉案企业,依法免除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眼镜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上游经营者不得剥夺、干预下游经营者的定价自由,排除、限制市场价格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所有经营者要引以为戒,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网站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就是说依视路去年的销售额不到5000万?
 楼主| 发表于 2014-5-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生视力健商贸竟然和博士伦的销售额差不多。。。。。。。。
 楼主| 发表于 2014-5-3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罚企业包括强生公司、加拿大Valeant Pharmaceuticals International Inc.子公司博士伦公司、日本尼康公司(Nikon Corp.)和豪雅公司(Hoya Corp.)、法国依视路(Essilor International SA)、德国卡尔蔡司公司(Carl Zeiss AG)和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Shanghai Weicon Optics Co.)。

尼康公司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在中国是通过与依视路的合资企业经营业务,相关问题请参照依视路的声明。
发改委称,对依视路处以人民币880万元的罚款,金额最高。发改委还称,这笔罚金相当于依视路中国子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的2%,并称依视路能够主动整改。声明还显示,尼康公司被处以人民币170万元罚款。

发改委称,博士伦公司被处以人民币370万元罚款,强生公司罚款金额为人民币360万元;卡尔蔡司公司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80万元。发改委补充道,对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豪雅公司和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两家涉案企业,依法免除处罚。

发改委说,已采取行动加强反垄断法,确保从生产商那里出来的产品价格较低
发表于 2014-6-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片?价格垄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眼镜人论坛官方群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视光人 ( 桂ICP备2021001297号 )

GMT+8, 2024-11-10 08: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